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3) 符合本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条件,在押犯罪嫌疑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二十四小时内将其申请转交或者告知法律援助机构,并于三日内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无法通知的,应当在转交申请时一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