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符合本条第1款第1项规定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和采取强制措施决定书副本或者复印件送交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应当载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涉嫌的罪名、羁押场所或者住所、通知辩护的理由、办案单位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