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告知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告知的内容应当易于被告知人理解。口头告知的,应当制作笔录,由被告知人签名;书面告知的,应当制作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告知人,一份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