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并告知其如符合本细则第16—03条第1款第2项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