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完善全省、区、市统一的接报案、受案立案功能模块,实现接报案、受案立案工作信息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运转,并与接处警、办案、结案等上下游流程信息整合贯通,满足办案部门网上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和法制部门实行受案立案网上监督管理的工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