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程序。 ①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① 2. 程序。 ① 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将《撤销案件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死亡的送达其家属),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案件移送机关,告知其撤销案件决定,由接受送达的人员或者单位在《撤销案件决定书》副本上签收,该副本随案附卷。 (3) 目录 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