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条件。 ③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③ 1. 条件。 ③ 属于本单位管辖。对犯罪地和犯罪嫌疑人均不明,但符合前两目条件的,发现或者接受案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先立案侦查;查明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且符合本细则第14—05条第1款规定的移送案件的条件的,依照该款规定办理。 (2) 对其他机关通知、移送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 ②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