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期限。受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对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公安机关各办案警种、部门应当即受即立即办,不得推诿拖延。 (8)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8) 3. 期限。受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对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公安机关各办案警种、部门应当即受即立即办,不得推诿拖延。 (8) 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目录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