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流动性犯罪案件,是指跨县级行政区域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其他县级行政区域继续作案;团伙性犯罪案件,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或者三人以上交叉结伙作案;跨区域性犯罪案件,是指犯罪案件涉及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