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8)

(8) 代为羁押犯罪嫌疑人。军队保卫部门和地方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经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保卫部门与地方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协商同意后,可以凭相关法律手续相互代为羁押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