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视音频形式。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视音频记录的,依照本细则第7—03条规定执行;对讯(询)问过程录音录像的,依照本细则第26—07条、第27—06条以及第五十章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