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5.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5. 5. 制作《继续盘问笔录》。对继续盘问情况进行记录,并载明被继续盘问人被带至公安机关的具体时间,由盘问民警和被继续盘问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捺指印。对被继续盘问人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5) 目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