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4.

4. 继续盘问。符合本细则第12—01条规定的继续盘问条件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将其带回继续盘问,公安机关其他办案部门民警应当将其带至就近的公安派出所继续盘问,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民警可以将其带至本单位询问室继续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