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4)

(4)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现场处置情况调查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参与现场处置的民警及其所属部门、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宣布调查结果;对处警民警采取处置措施不当或者违反规定采取处置措施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