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4)

(4) 窗口单位应当规范对法规政策、业务问题的解释内容和答复口径,使工作人员在接待中使用简明、通俗、易懂、准确的语言告知群众,正确引导群众办理有关事项,避免告知产生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