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18年) 第三章 向特定对象公开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18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向特定对象公开 第二十五条 向特定对象公开执法信息,由制作或者获取该信息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负责。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