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12年) 第二章 向社会公开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12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向社会公开 第十一条 对发现的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公安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发布准确信息予以澄清。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