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202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政治考察是人民警察录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重要措施。政治考察结论应当作为确定人民警察录用人选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