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管理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管理 第二十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新入所戒毒人员管理制度,对新入所戒毒人员实行不少于15天的过渡管理和教育。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