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1995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知原关押监狱及时收监:
骗取保外就医的;
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可以收监的;
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骗取保外就医的;
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可以收监的;
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