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2022年)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2022年) 第六十条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六十条 通过跨境反有组织犯罪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取得的材料可以在行政处罚、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依据条约规定或者我方承诺不作为证据使用的除外。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