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4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包括:

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