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一百四十六条 对行政案件进行审核、审批时,应当审查下列内容:

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

办案程序是否合法;

拟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否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