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 第八章 听证程序 第四节 听证的举行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八章 听证程序 第四节 听证的举行 第一百一十五条 同一行政案件中有两个以上违法嫌疑人,其中部分违法嫌疑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后一并决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