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3年)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3年) 第一百九十四条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第一百九十四条 办理涉外行政案件,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其他各章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 目录 第一百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