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3年)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3年) 第一百七十九条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外国人国籍的确认,以其入境时有效证件上所表明的国籍为准;国籍有疑问或者国籍不明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协助查明。 第一百七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