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3年) 第十二章 执行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3年) 第一百六十条 第十二章 执行 第一百六十条 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九条 目录 第一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