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3年) 第一百二十一条

第一百二十一条 听证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案由;

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

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案件事实;

处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