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2005年) 第二章 立案、销案 第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2005年) 第七条 第二章 立案、销案 第七条 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可以请有关单位协助调查,或者依照规定的程序采取必要的调查措施,但不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