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2021年) 第四章 异议与投诉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2021年) 第十一条 第四章 异议与投诉 第十一条 当事人对查询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原受理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复查。提出异议的,异议申请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复查工作。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