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2013年) 第六章 执法监督与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2013年) 第五十三条 第六章 执法监督与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根据有关国家机关的协助查封通知书作出的协助查封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协助查封行为与协助查封文书内容不一致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