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2013年) 第四章 解除查封冻结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2013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解除查封冻结 第四十一条 需要解除集中冻结措施的,应当由作出冻结决定的公安机关出具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协助解除冻结。 上级公安机关认为应当解除集中冻结措施的,可以责令下级公安机关解除。 第四十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