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2013年) 第三章 冻结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2013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冻结 第二十七条 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不得超出涉案金额范围冻结款项。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