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2013年) 第三章 冻结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2013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冻结 第二十五条 有关单位接到公安机关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对涉案财物予以冻结,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推诿拖延,不得泄露有关信息。有关单位办理完毕冻结手续后,在当事人查询时可以予以告知。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