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一节 罪犯的交付 第二百八十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第二百八十八条 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一节 罪犯的交付 第二百八十八条 对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将罪犯交由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八十七条 目录 第二百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