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 第十二章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 第三百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 第三百二十二条 第十二章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 第三百二十二条 外国人的国籍,以其在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协助予以查明。 第三百二十一条 目录 第三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