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 第十一章 办案协作 第三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 第三百零九条 第十一章 办案协作 第三百零九条 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第十一章 目录 第三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