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 第九章 侦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存款、汇款 第二百三十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 第二百三十条 第九章 侦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存款、汇款 第二百三十条 对于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原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存款、汇款的所有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目录 第二百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