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 第九章 侦查 第五节 搜查 第二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 第二百零七条 第九章 侦查 第五节 搜查 第二百零七条 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第二百零六条 目录 第二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