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 第九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 第一百八十六条 第九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八十六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中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动机、目的、手段,与犯罪有关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事、物,都应当讯问清楚。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申辩和反证,公安机关都应当认真核查,依法处理。 第一百八十五条 目录 第一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