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2018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电子数据取证包括但不限于: 收集、提取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检查和侦查实验; 电子数据检验与鉴定。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