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2018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情形之一的,可以现场提取电子数据:
原始存储介质不便封存的;
提取计算机内存数据、网络传输数据等不是存储在存储介质上的电子数据的;
案件情况紧急,不立即提取电子数据可能会造成电子数据灭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关闭电子设备会导致重要信息系统停止服务的;
需通过现场提取电子数据排查可疑存储介质的;
正在运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者应用程序关闭后,没有密码无法提取的;
其他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情形。
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情形消失后,应当及时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