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2018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情形之一的,可以现场提取电子数据:

原始存储介质不便封存的;

提取计算机内存数据、网络传输数据等不是存储在存储介质上的电子数据的;

案件情况紧急,不立即提取电子数据可能会造成电子数据灭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关闭电子设备会导致重要信息系统停止服务的;

需通过现场提取电子数据排查可疑存储介质的;

正在运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者应用程序关闭后,没有密码无法提取的;

其他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情形。

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情形消失后,应当及时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