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2015年) 第七章 现场痕迹物品文件的提取与扣押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2015年) 第六十二条 第七章 现场痕迹物品文件的提取与扣押 第六十二条 对于现场提取的痕迹、物品和扣押的物品、文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档管理,存放于专门场所,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存取登记制度,严禁侦查人员自行保管。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