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2015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现场照相和录像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影像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色彩真实;
清晰、准确记录现场方位、周围环境及原始状态,记录痕迹、物证所在部位、形状、大小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细目照相、录像应当放置比例尺;
现场照片需有文字说明。
影像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色彩真实;
清晰、准确记录现场方位、周围环境及原始状态,记录痕迹、物证所在部位、形状、大小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细目照相、录像应当放置比例尺;
现场照片需有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