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2015年) 第五章 现场实地勘验检查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2015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现场实地勘验检查 第三十三条 勘验、检查繁华场所、敏感地区发生的煽动性或者影响较恶劣的案件时,应当采用适当方法对现场加以遮挡,在取证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