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2015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现场勘验、检查按照以下工作步骤进行:
巡视现场,划定勘验、检查范围;
按照“先静后动,先下后上,先重点后一般,先固定后提取”的原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勘验、检查流程;
初步勘验、检查现场,固定和记录现场原始状况;
详细勘验、检查现场,发现、固定、记录和提取痕迹、物证;
记录现场勘验、检查情况。
巡视现场,划定勘验、检查范围;
按照“先静后动,先下后上,先重点后一般,先固定后提取”的原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勘验、检查流程;
初步勘验、检查现场,固定和记录现场原始状况;
详细勘验、检查现场,发现、固定、记录和提取痕迹、物证;
记录现场勘验、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