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2015年) 第五章 现场实地勘验检查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2015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现场实地勘验检查 第二十八条 执行现场勘验、检查任务的人员,应当持有《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证》。《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证》由公安部统一样式,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制发。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