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2023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人民建议征集制度,主动听取群众建议意见并认真研究论证。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或者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有现实可行性的,应当采纳或者部分采纳,并予以回复。符合有关奖励规定的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