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2026年)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2026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人民警察证发放范围为公安机关在编在岗的人民警察。 新增整建制列入人民警察证发放范围的,应当逐级审核后报公安部审批。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