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2008年)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2008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及其人民警察。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